法人資格公證是公證機關根據機關、團體及企事業單位的申請,依法證明其具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》規定的法人資格的活動。
申辦法人資格公證,當事人應向其法人住所地公證處提出申請。
一、申請辦理法人資格公證,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以下證件及材料:
1、法人資格證明書(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、民政部門核發的社團登記證書或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);
2、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、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;
3、代理人代為申請的,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、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。
二、辦理法人資格公證應注意以下問題:
1、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副本的有效期為一年,每年應進行年檢注冊,因此,企業法人在申請辦理公證前應辦理年檢注冊。
2、法人名稱、組織機構、經營方式和范圍、住所地有無變更,如果有變更,應先辦理變更登記,再申請辦理公證